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4-12-27 人浏览
特别提示:本站所标注价格及相关信息来源于网络采集,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墓园前台咨询为准。
【项目概况】
蔡甸区殡葬管理所殡葬礼仪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HB20240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4-2024-02981
3、项目名称:蔡甸区殡葬管理所殡葬礼仪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5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45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年度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招标人认可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并递交承诺书,若经查实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自行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40.254.19/caidian/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可咨询027-6960358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蔡甸区殡葬管理所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玉贤镇纪庄村玉笋山
联系方式:027-69707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宸(湖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大集街世茂龙湾五期SY29栋1层7号
联系方式:135450431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瑞
电 话:13545043154
采购需求
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蔡甸区殡葬管理所殡葬礼仪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武汉市蔡甸区殡葬管理所
二、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服从招标人内部系统管理,按照招标人要求建立专业服务队伍,完成礼仪服务工作,且所售产品的种类及售价由招标人决定。同时,为保障中标单位权益,招标人承诺产品销售定价不低于产品成本价。
★2.中标单位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0 人,且工作期间须统一着装。投入本项目负责人1 人,并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服务期间如有人员更换问题需提前15 天跟招标人报备,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执行。聘请员工须优先考虑已在职员工。(须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项目负责人要求:工作责任心强,25-45 岁,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礼仪人员:工作责任心强,形象气质佳,25-40 岁。
(3)投标单位应该严格遵循国家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必须保证员工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劳保福利、加班费、餐费、意外伤害保险齐全,且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员工薪资标准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保(五险)最低标准之和。出现任何关于员工薪金劳务纠纷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4)中标单位须服从招标人内部系统管理,按照招标人要求建立一支专业服务队伍,完成礼仪服务工作。
3.中标单位须做好墓园礼仪服务的售前售后、档案记录、及问题反馈等相关工作。
4.采购单位提供园区内用于礼仪服务接待、洽谈的办公点、员工住宿、日常水电及礼仪服务的物料存放仓库。
5.如遇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重要传统节日时,中标单位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的需求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接待、现场秩序的维持等工作。
6.中标单位发生不良服务事件遭顾客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处罚人民币500 元;市长专线及市民投诉并未按招标人要求整改的,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上级主管单位下达的整改任务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 元。处罚金额在当月与中标单位结算时,进行相应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负责跟进解决投诉事件。(须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单位应保障服务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人身伤害、防治安事故、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各方面的全部安全,保障、维护服务区域内正常办公。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任何公共安全事故均由投标单位承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单位应积极配合协助馆区工作,并及时处理管理区域内各类突发紧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处理、水浸处理、盗抢事件处理、设备故障处理、破坏事件、暴力事件、公共卫生疫情防治等,服从馆区管理人员的调度及安排。(须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按殡葬礼仪服务实际销售额作为基准价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折扣报价不能高于60%,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折扣率报价。
2.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服务内容:在招标人指定区域内,治丧活动期间所开展的殡葬礼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司仪、扶灵、接骨纳灵、乐队送灵、钢琴伴奏、独山公墓安葬礼仪等服务。
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本年度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招标人认可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5. 结算方式:
(1)按季度结算,每3 个月为一个季度,每个季度完成后的下个月15 日前双方办理好上个季度的服务项目结算对数(中标方需提供上一个月的相关服务资料),采购方在结算完成并收到中标方有效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清该笔款项。(因年底财政停网,可延期至财政正常开网后完结)
(2)结算时中标方需提供资料:发票、对帐单、合同复印件(加盖中标方公章)、请款报告(加盖中标方公章)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各项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的货物的有关费用,且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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